商标独占许可授权书
商标独占许可人(甲方):
商标独占许可被许可人(乙方):
根据《商标法》和《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,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授权书。
商标授权范围
一、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(注册号: )以独占许可的方式授权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。
二、商标标识:(另附页)
三、独占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授权期满,如需延长使用时间,由甲、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独占许可授权书。
四、许可乙方在生产的产品 中使用甲方商标。
五、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含港澳台)
双方的权利和义务
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独占使用甲方商标。
八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规定:“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;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。”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,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,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、质量、计量、环保、包装、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。
九、乙方可以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独占使用许可授权的商标,可以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。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,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,
许可人(甲方): 被许可人(乙方)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时间 : 时间:
